各二级学院:
为进一步落实《重庆文理学院科研二级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重文理科〔2013〕37号)文件精神,充分发挥各二级学院科研管理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,更好地为科研发展和人才培养服务,现将各二级学院2018年学科科研运行费进行划拨。并将相关情况和要求说明如下:
一、预算及拨付方式:
1.各二级学院2018年 “学科科研运行费”预算数为5万元。
2.按照学校相关预算要求,2018年预算实行总量控制,分批次划拨。首次划拨数为2017年各学院该项目经费实际执行数的80%;余额部分根据各学院使用及需求情况进行实时申请,经科技部审核后再行拨付。
二、“学科科研运行费”在各二级学院的经费中单列,按《重庆文理学院经费审批办法》规定,由科研院长负责使用,学院行政负责人审核后到资产部报销。
三、学科科研运行费使用范围及要求
1.学科科研运行费主要用于科研平台申报、管理,科研项目申报、管理,成果管理(报奖、转化与应用等),学术活动,学术风气建设,科研档案建设,以及无重点学科的学院开展学科建设等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。
2.学科科研运行费不得用于版面费、学术会议注册费、专利申请费、餐费以及校内教职工人员经费等支出。
3.办公用品及耗材费(含印刷费)应控制在总经费的10%以内。
各二级学院应根据本通知精神,合理、合规使用学科科研运行费,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。学校将不定期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,并根据各二级学院科研工作开展情况、科研目标指标完成情况等调整下一年度划拨经费额度。
特此通知
科技部
2018年4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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